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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一)

发表时间:2021-09-24 作者: 【字体大小:

第一章

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问题上,工会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关键,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工会工作是党的群团工作、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关键看有没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中国工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工会要主动取得党委对工会的领导和支持,这是搞好工会工作的先决条件。

邓小平同志指出,所谓群众团体的独立性,是在组织意义上讲的,在政治上必须保障其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

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这是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胡锦涛同志指出:工会“要进一步提高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永远保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一优良传统。”

党中央的这些重要指示,阐释了工会与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的重大问题,为中国工会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不懈奋斗,奠定了坚实思想理论基础。

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相关内容,增写了“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自觉遵循,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在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这“三性”,抓住了群团工作的本质属性,确立了群团组织的基本定位,深刻回答了群团事业坚持什么原则、朝着什么目标努力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要全面把握“六个坚持”(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的基本特征。“六个坚持”中,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排在首位,“三统一”中,最重要的就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同志在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用“八个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了提炼、概括和阐释,即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坚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工会改革方向,坚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这八个方面,相互联系、有机结合、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其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根本是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重点是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

中国工会十七大提出了“四个立足”的实践要求,即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方位,在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中贡献力量;立足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在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担当作为;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履职尽责;立足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在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中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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